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2〕9号)要求,学校认真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的原则,评选出44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止。全校师生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工作时间通过来电、来(信)访等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学生处2668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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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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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