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
经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就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各学院(部)结合本部门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妥善安排暑期工作。
一、暑假时间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7 月 13 日放暑假。教工 9 月 2 日(周三)上班。 2012 、2013 、2014 级学生 9 月 4 日返校报到注册, 9 月 7 日上课。 2015 级新生 9 月 5 日—6 日报到。
二、做好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暑期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确保学校的暑期安全稳定,保证假期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各部门在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安全自查。
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图书馆、计算机房、危险品库、财务室、实验室、变电站、教学楼、食堂、办公楼等重点部门以及重点防盗设施、消防设施、防火通道进行安全检查。
基建处要认真统筹好假期各类工程施工管理,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三、做好假期值班安排
要认真安排暑期的值班工作。学校总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脱岗和空岗,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值班,务必提前向带班校领导请假批准,并在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内中层干部之间安排调换,报校办公室备案。
四、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等的管理服务工作
1. 学生处、团委、各学院要安排好暑期学生生活,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暑期留校学生遇到的困难。
2. 学生处要精心安排,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学生凭有效证件出入公寓,保证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3. 后勤管理处要妥善安排假期食堂工作,合理布局售饭窗口,保证师生用餐质量。
五、招生部门要精心安排和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证网络及通讯畅通。安排好录取咨询、新生报到准备工作。
六、学生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调整和维修工作,确保校舍调整维修工作按期完成。
七、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暑期防汛工作的安排,其它部门要按照防汛工作任务,做好本部门有关人员的组织安排工作。
八、中层干部暑期离津外出,须向主管校领导请示批准,并向校办公室备案。暑期中层干部要确保通讯联络 24 小时畅通。
九、其他事项
1. 7 月 10 日之前,各学院(部)将试卷评阅、成绩登统等工作进行完毕。
2. 暑假期间图书馆开馆安排见图书馆通知。
3. 校邮政服务中心暑假期间每周一、三、五上午 8:00—12:00 正常上班。
4. 暑假期间的临时性工作,另行通知。
校办公室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