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商大校发﹝2013﹞8号
关于颁布《天津商业大学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教学部门:
为落实学校2012年度《关于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天津商业大学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据颁布的管理文件做好相应工作。
附件:《天津商业大学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质量管理办法》
201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商业大学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质量管理办法
为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规范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的目的
计算机辅助教学(ComputerAssisted Instruction,简称CAI)是综合了新的教育理念、工具、方法和内容传递形态,通过制作、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多媒体课件(以下简称“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课堂教学、网络学习,集学术性、技术性、艺术性、科学性、创新性为一体的现代化教育教学模式。
有效利用多媒体教学课件的目的,是能增强教学内容的感染力和表现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在有限的授课时间内增加知识容量,利用多媒体课件对传统课堂教学手段进行辅助、补充和延伸,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效率,最终促进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提高。
第二条 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质量要求
(一)多媒体教学课件设计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课件内容的选择应与课程教学目的、课堂教学内容相适应,与使用教材相关联。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内容应主要是传统板书和其他教学工具难以很好表达的图片、表格、资料等,以及需要动态演示的动画、视频文件等。
(二)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时应加强学生认知规律的研究,画面动静结合,版面颜色反差明显,便于学生观看、记录和记忆。根据课程特点,发挥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扩大授课信息量。
(三)教师本人或单位集体制作的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设计不限风格、形式、制作软件及制作工具。对于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适用。
(四)多媒体教学课件不能只展现文字表述,公式推导过程原则上不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传统的板书教学仍将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授课教师特有的教学语言、肢体语言、板书和应变能力是多媒体教学不可替代的,应有机结合传统教学手段、教师个人特色和多媒体辅助教学,注重课堂教学效果。
(五)积极提高、扩充多媒体教学课件的交互式教学功能,教师须将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授课内容、自测题和答疑等内容上传校园网,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将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有机结合。
(六)教师应做好多媒体教学课件课前准备。教师必须课前调试教学课件,熟悉所用仪器设备和课件兼容情况。课上播放音视频文件时,其音量要适当,不能影响其它教室的教学。
第三条 应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应避免下列情况
(一)讲解过程中,教师在计算机操作台前只是宣读而不是讲解,或只顾注视屏幕、操作计算机,不与学生交流;
(二)大段抄书式地设计教学课件,将课件制作成教材或课本上主要内容的复制电子版;
(三)将各种文本格式文件充当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第四条 多媒体教学课件的组织管理
(一)多媒体教学课件使用前,需经教研室、学院(部)逐级把关,方可申报使用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室。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不予安排教室。
(二)没有通过教学验收的青年教师,不能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课堂教学。
(三)经教务处组织,参加教育部全国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大赛,并获得三等奖(包括三等奖)以上级别奖励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以及多媒体教学课件资源上传校园网的课程,可以优先安排教室。
(四)采用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教学的教师,须按照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要求,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教学设备。
(五)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不定期组织抽查多媒体教学的效果,进行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信息反馈活动,并将多媒体教学效果纳入课堂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
(六)多媒体技术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教学需求,提供多媒体教学课件所必需的系统软件和支撑平台。要加强对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搞好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七)学校将对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制定时间: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