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教职工游泳证押金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孙佳欣  发布时间: 2016-03-07 浏览数:

全体教职工:

        按相关部门要求,凡办理过教职工游泳证的教工,请于 4 月 30 日前,凭游泳证押金收据到风雨操场前台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原游泳证继续有效使用,望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 26669479 

后勤管理处

2016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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