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3-03 浏览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宝德学院党委,各部门: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教育系统评选推荐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和名额

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表彰20名。同时,设立天津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共表彰30名。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和历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可作为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人选。

各单位任选一类,推荐1名候选人(不可兼报),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往届当选者不再参加本届评选,往届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评选。

学校最终将择优选择一个类别,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标准

天津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参与美丽天津建设、带头参与迎全运各项工作,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具体标准是: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教育系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办法

1.基层评选推荐。各单位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程序提出推荐人选,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召开评审会议。结合各单位推荐人选,经征求纪委办公室等部门意见后,召开评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学校第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人选。

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3月9日17:00前报送至宣传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ningliu1980@tjcu.edu.cn

联 系人:刘宁 联系电话:8668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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