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细则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3-21 浏览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和天津商业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科学选拔、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协调,学院负责落实复试具体工作。

2.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分管副书记、研究生工作秘书任组员的4人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剂、复试工作。包括制定学院的调剂与复试的工作程序和细则、遴选面试导师组。以上材料报研究生部、纪检监察室备案。

学院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培训。

3.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根据考生人数进行分组面试,成立复试综合面试小组,指定一名组长负责召集工作。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机密材料,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学院负责组织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笔试、同等学历加试。

三、计划招生名额及复试生源范围

计划招生名额:34人

1.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额参加复试;

2.学院积极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后可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按计划数的150%确定复试人数。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考生在调剂系统的报名时间、志愿、综合条件、信息完整度等按照学院调剂考生排名计分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择优确定;

3.因淘汰、专业间调剂名额等出现的空额,差额复试的专业在因名额限制落选的考生中依名次递补,递补不足的,按2中的办法确定复试人数。

四、复试细则

1.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复试(笔试)科目:政治学与公共经济学。时间:40分钟

(2)专业综合复试(面试):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基础10%、面试回答专业问题情况40%)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表现30%、获奖业绩经历20%)

(3)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4)同等学历加试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

2.复试程序(时间以3月24日当天为例):

(1)报到时即时组织考生进行笔试。

(2)13:30开始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面试两部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秘书负责计时,并文字记录复试全过程,同时考官评阅考生基本资料。

其中专业面试包括专业基础10%(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回答4个专业问题40%、复试表现30%(口头表达交流能力;书面表达能力;态度、举止、礼仪)、获奖业绩经历20%(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证书;科研、社会实践表现情况)

(3)考生回答完全部问题后退出考场,复试小组成员根据其表现综合评定分数,加权取平均分作为该名考生的复试分数;分数由组织协调员统计、计算、记录,由组长执笔填写分数,复试小组成员签字。

(4)14:00—16:00进行同等学历加试笔试,待其完成加试笔试后再参加面试;

(5)面试过程将有负责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全程参与协助;组织协调员进行组织面试顺序排队、分数统计汇总等辅助工作。

(6)待所有考生进行完面试,再行将所有考生按照50%初试+5%英语听力及口语+45%专业复试(笔试、面试)的成绩进行汇总排序(注: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并将不予录取的考生做出明确说明。

3.总成绩计算。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及总成绩的计算为:

50%初试成绩/5+5%英语听力及口语+45%专业综合复试成绩,专业综合复试满分为100分(笔试50%+面试50%)。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对同等学力加试不通过的不予录取。

4.工作要求。复试中各项程序要严谨、合理,专业综合面试要量化评分,结果在《天津商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同时做好相关事项的记录留存备查。

面试要了解研究生的基本情况,考察研究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注意复核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研究生部。复试成绩由组长签字。复试结果经学院核准后,《复试结果登记表》报研究生部,其他复试材料学院存档备查。

5.时间安排。

3月24、25日第一批复试。3月24日11:00前到我院报到。具体复试的报到时间、考试时间、体检时间按我校研究生部发布的通知进行。

第一批复试后视招录情况及专业间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专业综合复试不再集中进行。

五、信息公开。

1.学院委托研究生部在网站上公开以下内容:

专业计划。在4月7日左右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在专业间进行调整。

调剂及复试细则。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复试考生名单。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考生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拟录取名单须经研究生部审核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咨询申诉渠道:

部 门:公共管理学院

电子信箱:hyyushui@163.com

电 话:022-26686201

通讯地址: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405室

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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