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09]17号),根据各相关学院对2015级跨学科大类选择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试结果,经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核,现将2015级跨专业大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5日至5月7日。在公示期内,师生如有异议,可署实名向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领导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组核实、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代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领导组接收争议材料,教务处办公地点:现代信息交流中心二楼办公大厅内。
联系人:安鹏 26686290
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
关于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天津商业大学食堂餐盒等一次性耗材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公告
关于加强校内人员管理,严禁穿越施工区域的通知
关于2024年撤销本科专业的公示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补考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