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国庆节临近,为切实加强实验室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各 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 “ 安全工作无小事 ” 、 “ 责任重于泰山 ” 的观念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警钟长鸣,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实验室安全守则。在放假 前对本单位的 实验室安全 和卫生进行一次 全面检查, 各 实验室要做好《 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岗位日查、部门周查记录本》的记录,确保实验室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二、 通过例行检查,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彻底扫除死角(尤其要重视易燃易爆物品、消防通道、水、电、气、门窗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
三、放假前清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对易燃的纸屑等杂物必须及时清扫,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
四、实验室内除实验教学、科研使用电炉外,不得用电炉煮水、做饭等,违者一经查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验室不得存放现金及个人物品、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其它活动。
六、实验室钥匙有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七、各实验室在满足实验教学的基础上,应将多余的药品、试剂妥善保管好,或送回药品库,以防发生意外。
八、实验室一律不得留宿,特别是带研究生课题的实验室,一定不能住宿或用电炉做饭,一旦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本人及导师负责。
九、放假期间进入实验室需经实验室主任或主管实验的学院(部)领导批准。凡放假期使用实验室的单位,学院(部)要安排有关教师值班,负责师生及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并将值班表及联系电话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下班前报资产设备管理处。
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