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天津市第十三届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1. 凡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参评:
( 1 )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各种优秀成果奖励的;
( 2 )成果第一完成人为副市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的;
( 3 )著作权有争议的;
( 4 )电子出版物。
3. 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作者申报。如变更申报人,须出具第一署名作者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4. 署名为“ ** 单位”或“ ** 课题组”的成果,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名义申报。
5. 每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一项成果。
6. 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1. 申报人需要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
( 1 )《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评审表》(附件 1 )
( 2 )研究成果报告
( 3 )研究成果摘要( 500 字,附电子版);
( 4 )被决策吸收、采纳及发挥作用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2. 申报参评材料请于 10 月 22 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璐伊
联系电话: 26686252
电子邮箱:yangluyi@tjcu.edu.cn
附 1 :
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评审表下载:18ff963cdffacc12b9d6ea359b877f38.doc (56.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