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部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通知要求,为加强新媒体的管理,以校级部门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必须经过党委宣传部的批准并备案。凡已开通公众账号的部门将账号名称、归属部门、管理人员、实名认证等情况准确填写于《天津商业大学部门官方微博 / 微信备案表》,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加盖部门章于3 月 30 日之前报送到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孙苏威 电话: 26669506
关于本周校领导接待日顺延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5年度天津市教育工作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关于打印202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准考证的通知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