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部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通知要求,为加强新媒体的管理,以校级部门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必须经过党委宣传部的批准并备案。凡已开通公众账号的部门将账号名称、归属部门、管理人员、实名认证等情况准确填写于《天津商业大学部门官方微博 / 微信备案表》(见附件),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加盖部门章于3 月 30 日之前报送到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孙苏威 电话: 26669506
天津商业大学部门官方微博 微信备案表下载:4f0b962dce04a5259581b9bcc92f51ad.doc (33.50 KB)
关于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天津商业大学食堂餐盒等一次性耗材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公告
关于加强校内人员管理,严禁穿越施工区域的通知
关于2024年撤销本科专业的公示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补考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