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际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请各部门在签订政采合同当日将政采合同报送招标办。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 年 9 月 16 日
关于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天津商业大学食堂餐盒等一次性耗材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公告
关于加强校内人员管理,严禁穿越施工区域的通知
关于2024年撤销本科专业的公示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补考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