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天津教育报》报道我校法学院与红桥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暨交流座谈会。
报道原文如下:
本报讯(记者彭未风通讯员张文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日前,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与红桥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暨交流座谈会。
院校双方代表共同签订《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充分开展法院优质实践教育资源与高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间的深入合作,实现法律人才培养和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双向驱动,共同培育法治人才、破解司法难题、推动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强法院理论实务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天津商业大学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学校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与红桥区法院在家事法庭心理干预机制、实践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合作,此次签订合作协议意味着双方的合作水平迈上新台阶。红桥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指出,法院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此次签约旨在建立一个更高、更好的合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加强资源共享,合力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促进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