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及天津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在国际交流处,TUC-FIU合作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财务处共同支持、配合下,按要求和工作进度进行了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高质量完成了2016年度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工作,我校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天津市教育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核。
在工作过程中,项目负责老师认真整理并提供合作办学项目的相关数据、整理上报材料、严格执行材料的上报时间、进度、要求,在中外合作办学网页上进行自评报告公示,每个环节都做到严谨认真,准备及时,使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我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深植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改革等总体方案之中。通过对我校中外合作项目1年来全面工作的梳理和总结,进一步促进了合作办学项目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综合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