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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暨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2024-11-07 陈连国  审核人:

各学院、各部门:

2024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根据《市教育两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暨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定于11月份在全校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切实筑牢消防安全的人民防线。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消防宣传月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围绕以下5项活动组织好本单位本区域的消防宣传教育。

(一)   消防安全学习教育

各学院、各部门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或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学习活动,重点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国家消防救援局编发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讲安全”“消防安全大家谈”“消防公益说”“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发动师生参与学习讨论,浓厚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效果。设立宣传展台,发放初期火灾扑救与疏散逃生、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知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实验室消防安全等方面宣传材料;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条幅。

(二)消防技能培训演练

1.宣传月期间,11月6日下午保卫处联合学生处对接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在学生公寓47-49号楼组织一次示范性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2.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天津商业大学2024 年秋季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基建处、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体育教学部等部门要持续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消防专业培训,广泛开展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处置初起火灾为基本内容的实操实训,进一步夯实基层群防群治基础。

(三)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院、各部门要对照《天津商业大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集中排查所辖范围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及时上报保卫处,推动整改措施及时落地。要充分发动学生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的公益活动。

(四)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落实消防宣传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四个一”活动:各学院、各部门上一堂消防安全课,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动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载体,学习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五)校团委、学生处、保卫处联合组织《惊天救援》观影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各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加强活动统筹,细化活动方案,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搞好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网信、学工、保卫等部门,要利用各级各类校园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增加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制作和传播,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宣传月通知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推动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效能与水平。

请各部门、学院将本单位的宣传月工作情况(学习、宣传情况及照片)于2024年11月21日(周五)17:00前,通过安全稳定工作群报送。联系人:陈连国 ,联系电话:86662551。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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